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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观察丨河南再发10条举措促消费 持续完善购房补贴及二套房认定标准

发布日期:2023-10-12 10:46    点击次数:112

  

  日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为不断释放内需潜力,加快恢复市场消费活力,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持续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10条举措,聚焦汽车、住房、家电、文旅、体育等重点领域。

  消费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引擎,对经济具有持久拉动力。今年以来,河南省委、省政府坚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强化政策支持、舆论引导,已先后出台了提振市场信心90条、促进消费12条、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8条等一系列促消费政策。各项政策激励作用显著,上半年,河南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5亿元,同比增长5.8%。

  促进住房消费

  在促进住房消费方面,《措施》指出,河南省支持各地因城施策,持续完善购房补贴等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政策。

  具体来看,首先,对有未成年子女的二孩、三孩家庭以及老人投靠养老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通过发放购房券或购房补贴方式,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其次,对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当地就业的应届毕业大学生购房的,在原有支持人才购房政策基础上,可给予一次性货币补贴;再次,鼓励对外来经商、务工人员、返乡人员出台支持购房、租房政策,满足合理租购房需求;最后,支持按照职住平衡原则,研究出台支持团体购买商品住房的政策措施。

  同时,河南省将落实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城市,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贷款合同中明确的利率重定价周期及调整方式,在利率重定价日及时调整存量房贷利率。

  此外,《措施》还提到,河南省将完善二套房认定标准,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支持郑州开展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推进郑州、开封现房销售试点。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继近期中央政治局会议定调“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住建部明确三大政策支持方向后,8月以来,河南多地已出台多项购房支持政策。

  8月3日,河南郑州就稳定楼市发布了“组合拳”,出台十五条具体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其中提到,郑州市将落实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结合评估情况及时调整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稳妥推进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等。

  8月4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自8月7日起,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改善性住房时,所购住房为新建商品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所购住房为二手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8月5日,河南荥阳发布《关于实施购房契税补贴政策的通知》,自8月3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在荥阳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按照缴纳商品住房契税税款总额的50%给予优惠补贴。

  稳住大宗消费

  围绕汽车、家电等大宗商品的消费,《措施》亦提出多项举措。在促进汽车消费方面,河南省将购车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底,对在省内新购汽车的消费者按照购车价格的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省、市级财政各补贴一半。

  同时,河南省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出台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政策,鼓励免收新能源汽车充电期间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对公交、环卫、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及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建设的公用充电设施,按照主要充电设备投资总额的40%给予省级财政补贴;对其他符合要求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按照主要充电设备投资总额的30%给予省级财政补贴。

  此外,今年4月出台的《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政策措施》还提到,河南省鼓励二手车市场繁荣,对2023年纳税入统的年经销额超过1亿元且当年增速达到10%以上的二手车经销企业,鼓励各地按其二手车经销额的0.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省财政按各地实际财政支出的20%给予补贴。

  在促进家电消费方面,《措施》指出,将智能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产品消费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底,省财政按照不超过各地实际财政补贴支出的30%给予奖补。

  值得注意的是,《措施》还提到,河南省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汽车下乡、家电下乡促消费专项政策。早在今年3月,河南省在《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就提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

  此外,在促进文旅、体育消费方面,《措施》指出,将零售、餐饮、文化旅游、住宿等消费券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底,省财政按照不超过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实际财政支出的30%给予奖补;加大省级体育健身优惠券发放力度,优化优惠券面值和类型,2023年适度增加发放总金额,发放范围扩大到全省。